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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我市《关于全面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技术支撑,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选聘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的通知》要求,拟公开选聘舟山市第一批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并择优推荐上报省市场监管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严格遵纪守法、保守秘密、廉洁自律、科学公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浙江省特级专家可放宽至70周岁。 (二)专业条件。满足下述三项中任意一项: 1.高校、科研院所和实体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拥有博士学位; 2.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维中心、维权援助中心的专业术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且从事专利审查工作累计达2年以上; 3.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具有本科学历,并且从事专利代理工作累计达5年以上。 二、工作职责 技术调查官在行政裁决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技术调查官对技术事实的争议焦点以及调查范围、顺、方法等提出建议; (二)参与调查取证; (三)参与询问、口头审理; (四)提出技术调查意见; (五)协助行政裁决办案人员组织鉴定人、相关技术领域的专业人员提出意见; (六)列席合议组有关会议; (七)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技术调查官在案件合议前就案件所涉问题提出技术调查意见,技术调查意见作为合议组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合议组对技术事实认定依法承担责任。 三、申报程序 1.技术调查官由本人申请,并如实填写《浙江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裁决技术调查官申请表》(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盖章推荐的申请表原件和报名者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其专业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 2.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均压缩打包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至2021年8月15日。 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确定技术调查官人选和推荐上报省局人选后,将在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联系电话: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0580-8111720,邮箱地址:39810172@qq.com。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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