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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铁棍山药,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舟山市润禧超市有限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位于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50-1号的舟山市润禧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铁棍山药经抽样检验,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5年4月10日向舟山市润禧超市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 CJ-ZR250234),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铁棍山药。 当事人经营抽检不合格的铁棍山药,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采购、销售法定禁止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同时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本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上述铁棍山药的供货者营业执照等材料,能说明进货来源,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采购、销售法定禁止经营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同时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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