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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职权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取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公告(2025年1号)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5-04-23 字号:[ ]

经查明,舟山市定海兴亮眼镜店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因不再经营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取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无法与其负责人取得联系,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延续。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拟注销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取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予以公告。

对此,本公告所列企业享有要求陈述、申辩的权力,如要求陈述、申辩,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力。被依法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取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企业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如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力。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路257号,联系电话:0580-2299708,邮编316000。

 

附件:全市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取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423


附件:

全市拟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和取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许可证(备案凭证)号

管辖区域

拟采取措施

1

舟山市定海兴亮眼镜店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许20190017号

定海分局

依法注销

2

浙江自贸区深蓝实业有限公司

浙舟食药监械经营备20200020号

新城分局

依法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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