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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酒类、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等5类食品1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05批次、不合格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和微生物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舟山市定海戴芬芳蔬菜经营部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微生物超标 (一)舟山百姓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永惠店销售的标称浙江正斋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参麦氨基酸胶囊,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要求定海、普陀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核查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320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320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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