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舟普市监询通〔2025〕01-0120号
舟山森乐酒店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请于 2025年 1月24日 09时30分到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东海东路66号406室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你(单位)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请携带以下材料: 1. 酒店租房协议 2.涉案电梯出厂资料、维保协议等材料 3. 如你(单位) 委托其他人员接受询问调查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联系人: 吴博文 、 张玉松 联系电话 0580-6871134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