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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豆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9类食品8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80批次、不合格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和食品添加剂超标等。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一)正斌超市(舟山)有限公司的淮山药和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宁波润家餐饮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舟山市普陀区林氏面疙瘩小作坊的林氏面疙瘩,脱氢乙酸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要求定海、普陀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核查单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50110 3.食品抽检合格—20250110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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