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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质量专业自考报名工作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7-12 字号:[ ]

为贯彻落实省局的“三支队伍”建设决策部署,加强质量专业人才培养,夯实质量强市建设的人才基础,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质量管理工程本科及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自学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局多措并举做好考试报名工作。截至75日,共有110名人员完成报考,完成省局指标任务数220%,受到了省局的充分点赞。

一是高度重视自我加码,做好工作谋划此次质量管理专业自学考试是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有关要求,与质量强国、质量强省工作息息相关。市局作为推进此项工作的牵头部门,从思想上高度认识,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作相关指示,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责任处室走访教育部门、高职院校。针对省局下发的全市50名任务分配额,自我加码,将自考报名额扩至100名,并合理分配至各局。

二是周密安排有序推进加强部门对接。为推动此项工作有效落地,积极对接舟山市教育考试中心,有效了解自考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走访浙江制造品标等重点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等工作,大力宣贯质量专业人才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发动潜在质量人才参与自考报名。针对基层、企业人员关心的报考费用问题,及时对接中国计量大学,下发《质量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问答补充》,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三是全力以赴全员发动,确保任务圆满鼓励企业相关负责人、员工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外,支持本系统质量条线人员及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等质量技术机构的人员参加自学考试,进一步提升质量专业素养和技术服务水平。其中市场监管系统人员报考51企业报考52专业检测人员报考7名。报考质量管理工程(专升本)105名,质量管理与认证(专科)5名。

下步,我市将落实有关报考的后续工作全力确保质量专业自学考试在我省率先开考。并鼓励政府质量奖组织、“品字标”企事业单位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将具有质量专业学历背景作为进入质量相关部门工作的优先聘用条件,对个人学习标杆和典型进行宣传、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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