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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促企业补报年报、注销登记的公告
信息来源:信用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7-01 字号:[ ]

浙江沨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等2206家企业(详见附件):

   由于你企业连续两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请在2024年7月22日前,依法办理企业补报年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或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启动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联系电话:0580-2299979

   附件: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名单.xlsx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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