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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受理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第一批)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3-15 字号:[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舟市监知发〔2024〕3号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舟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舟市监联发〔2024〕4号)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受理我市2024年市级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奖励对象

(一)2023年度新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区域品牌商标权利人、品牌指导服务站。

(二)2023年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三)2023年度新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的单位。

(四)2023年度新增的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权利人(均为第一权利人,以下若未特指均同)。

(五)2023年度新授权且申请地址在我市的有效海外发明专利(根据上级确定的范围权利人。

(六)2023年度完成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的单位。

(七)与企业签订合同或协议,共同开展科研创新、集成攻关,且所属人员为企业2023年度新授权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的在舟高校、科研院所。

(八)2023年知识产权案件依法维权成功的权利人。

(九)2023年度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险的权利人(此项目每年支持30项,按保单时间先后排序)。

(十)2023年认定的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示范站(点)。

(十一)2023年新建的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

(十二)2021年6月29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开展商标(含地理标志)、专利、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质押金额50万元以上,质押后实际贷款3个月以上,且符合其它申请条件的权利人(同笔贷款已享受过市级奖励的权利人除外)。

(十三)2023年开展商标、专利质押惠及企业数排名全市前6位且质押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十四)2023年度新建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

二、补助奖励额度

(一)示范创强。对2023年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区域品牌商标权利人、品牌指导服务站,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补助。

(二)强企建设。2023年新建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奖励;对2023年新建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奖励。

(三)奖项激励。2023年新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给予每项最高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

(四)高价值发明专利。对2023年新增的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每件给予最高5000元的补助。

(五)海外发明专利授权。对2023年新授权的有效海外发明专利(根据上级确定的范围),给予企业每件最高5000元的补助,给予其他单位和个人每件最高2500元的补助,同一发明创造限补两个国家或地区。

(六)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对2023年完成登记的数据知识产权,给予每件最高1000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3万元。

(七)产学研服一体化。对在舟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合同或协议,共同开展科研创新、集成攻关,且为企业当年度新授权发明专利主要发明人的,给予每件最高1万元的奖励。

(八)知识产权维权。对依法维权成功的权利人,给予每起最高2万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5万元。对涉外(海外)或具有重大影响的维权成功案件,给予每起最高5万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10万元。

(九)数据知识产权保险。对2023年开展数据知识产权保险,按投保人保单实际保费100%给予补助,每件最高补助2500元。此项目每年支持30项,按保单时间先后排序。

(十)商业秘密保护。对2023年新认定的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区、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站(点),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补助。

(十一)产业运用。对2023年新认定的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的补助。

(十二)质押融资。对开展商标、专利、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的权利人,质押金额50万元以上,实际发放贷款3个月以上,以商标、专利质押的,给予每件最高1万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5万元;对开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质押且实际惠农惠企数5户以上的,给予每个质押项目最高15万元奖励,每年限支持3个项目;以数据知识产权质押的,给予每件最高2000元的补助,全年每家最高补助5万元。

(十三)质押融资。对开展商标、专利质押惠及企业数排名全市前2位且质押金额在10亿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的奖励;第3至4位且质押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给予每家最高10万元的奖励;第5至6位且质押金额在3亿元以上,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奖励

(十四)公共服务。2023年新建的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每家最高20万元的补助;对新建的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给予每家最高5万元的补助。

三、申请所需材料

(一)申请知识产权示范创强(列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名单的企业、区域品牌商标权利人、品牌指导服务站)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三)申请知识产权奖项激励(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四)申请高价值发明专利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五)申请海外发明专利授权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经过公证的授权公告首页及其中文翻译材料或其它能证明该国外专利真实性的材料;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结论的有关文件(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可以不提供);

4.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六)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3.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七)申请产学研服一体化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在舟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签订的产学研服相关合同或协议;

3.相关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4.参与共同科研创新、集成攻关的在舟高校、科研院所人员社保证明;

5.在舟高校、科研院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八)申请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通过诉讼维权成功的需提供知识产权案件法院终审生效判决文书及其他能证明依法维权成功的材料;

3.通过投诉举报维权成功的需提供知识产权案件投诉举报材料、行政机关处罚决定书及其他能证明依法维权成功的材料;

4.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九)申请数据知识产权保险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3.数据知识产权保险保单;

4.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十)申请商业秘密保护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十一)申请产业运用(省级产业知识产权联盟)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十二)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

3.质押合同、银行借款合同复印件,数据知识产权质押同时提供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存证)证书;

4.银行贷款到账凭证;

5.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6.地理标志授权使用主体清单(仅地理标志商标质押补助提供)。

(十三)申请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奖励条件的名单详见附件3)奖励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2.2023年度办理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清单(附件2);

3.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复印件;

4.银行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十四)申请公共服务(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省级品牌指导服务站)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附件1)。

四、申请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企业申请流程

企业根据上述材料要求,线下提交相关材料至市市场监管局,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由市市场监管局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导入“舟企兑”系统(网址https://zszcdx.zhoushan.gov.cn/app/#/,系统会通过短信向企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手机号码发送相关信息,企业需在收到结果信息后1小时内确认资金拨付的银行卡账号,如超时未确认的,系统会自动默认银行卡信息并将奖补资金拨付至该账号(银行卡信息以申请表中填报的为准)

(二)除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申请流程

除企业以外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驻舟有关单位以及自然人,线下提交相关材料至市市场监管局,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发放奖补资金

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在2024年3月22日24点前将相关纸质件(一式一份)报送至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奖补申请表(附件1-3)可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zsscjg.zhoushan.gov.cn)下载。

 五、其他要求

(一)奖补申请表中的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请仔细核对,确保完整准确。

(二)所有申请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除外)。

(三)相关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合法,若发现材料虚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奖补资格;已经奖补的,必须退回奖补资金,并列入相关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双燕、林玲;联系电话:0580-2299971,0580-2299972。

 

附件:1.舟山市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奖补申请表

2.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清单

          3.2023年度开展商标、专利质押惠及企业数排名全市前六位且质押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附件1

舟山市知识产权补助奖励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奖补项目内容


银行基本户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申请人承诺:本人(单位提交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单位(盖章)

个人(签字)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意见:

 

 

                                                   


附件2

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清单

质权人(盖章):

序号

质押登记类别(专利/商标/数据知识产权)

设立质权日期(以登记证书为准)

质押登记号或证书编号

出质人

惠及企业数(家)

质押登记金额

(亿元)

专利

2023.05.10

Y2023330001111

舟山市XX有限公司

/

0.5






/







/







/







/







/


合计




附件3

2023年度开展商标、专利质押惠及企业数排名全市前六位且质押金额在3亿元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序号

银行机构

惠及企业数(家)

惠及企业数

排名

质押金额

(亿元)

1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25

1

17.279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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