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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本辖区3个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朱家尖恒一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恒一水果店1批次香蕉的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嗪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测值为0.22mg/kg,噻虫胺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测值为0.06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7日向舟山市朱家尖恒一水果店送达了编号为CJ-ZD230220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香蕉。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舟山市朱家尖仨子水产品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仨子水产品摊1批次泥鳅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100ug/kg,实测值为357u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7日向舟山市朱家尖仨子水产品摊送达了编号为CJ-ZD230229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泥鳅。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舟山市朱家尖丁维杰蔬菜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丁维杰蔬菜摊1批次尖椒的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倍硫磷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为0.16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3日向舟山市朱家尖丁维杰蔬菜摊送达了编号为CJ-ZD230240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尖椒。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24年1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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