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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期)
信息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02-04 字号:[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本辖区3个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朱家尖恒一水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恒一水果店1批次香蕉的噻虫嗪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嗪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测值为0.22mg/kg,噻虫胺标准指标为0.02mg/kg,实测值为0.060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7日向舟山市朱家尖恒一水果店送达了编号为CJ-ZD230220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香蕉。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舟山市朱家尖仨子水产品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仨子水产品摊1批次泥鳅的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100ug/kg,实测值为357u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7日向舟山市朱家尖仨子水产品摊送达了编号为CJ-ZD230229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泥鳅。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舟山市朱家尖丁维杰蔬菜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朱家尖丁维杰蔬菜摊1批次尖椒的倍硫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倍硫磷标准指标为0.05mg/kg,实测值为0.16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依法于2023年12月13日向舟山市朱家尖丁维杰蔬菜摊送达了编号为CJ-ZD230240的检验报告,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尖椒。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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