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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陀山分局抽检使用农产品1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11批次、不合格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超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 舟山市朱家尖阿杜蔬菜摊经营的黄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督促食品经营单位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 3.食品抽检合格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山分局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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