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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5期)
信息来源: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1-26 字号:[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辖区2家超市。现将2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金塘甬绿超市经营的四季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金塘甬绿超市经营的四季豆经抽样检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依法2024年10月9日舟山市金塘甬绿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No:2410950009),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四季豆。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舟山市金塘云辉生鲜超市经营的龙眼

(一)抽检基本情况

舟山市金塘云辉生鲜超市经营的龙眼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单位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依法2024年10月8日向舟山市金塘云辉生鲜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No:2410950063),并对经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的龙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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