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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定海区五字岙葡萄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专社: 舟山市定海区五字岙葡萄专业合作社等2家农专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农专社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80-2821938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4年11月21日 拟吊销农专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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