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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听证告知公告(普陀)
信息来源:信用监督管理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4-11-21 字号:[ ]

舟山麦客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

   下列企业经本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后,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拟吊销所列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所列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电话:0580-6871444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局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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