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从)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浙执药协〔2023〕2号)文件精神,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舟山班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院面授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取得执业药师、从业药师和药学(含中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 2 | 继续教育学时 全年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的必修内容不少于45学时,选修内容不超过15学时。
| 3 | 培训安排 报到时间:2023年5月22日下午(13:30-16:30) 培训时间:2023年5月22-25日 培训地点:舟山博雁假日大酒店(舟山市定海区气象路288号) 温馨提示:面授学员公需课可在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培训平台完成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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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收费标准 公需科目免费学习。 专业科目面授300元/60学时(20学分),资料费30元/人。 | 5 | 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继续教育学时由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负责登记,由省执业药师协会审核生效。公需科目学习完成后,次日起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学分。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完成后一周内可在浙江药师网查询专业科目学分。 新取得执业药师资格或初次参加我省继续教育的学员,在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之前,登入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进行个人信息输入和修正。网页显示“信息未审核完成”的学员需将证书原件拍照发送至电子邮箱(zhejiangyaoshi@126.com)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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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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