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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2-16 字号:[ ]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文件


舟市监办发〔2023〕9号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市局相关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市监信〔2023〕3号)要求,市局梳理编制了2023年度市场监管系统随机抽查计划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抽查计划。各局(分局)要深化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强化阵地意识,对照市局抽查计划任务要求,按照“应随机尽随机”“能联合尽联合”要求,进一步拓展内部融合抽查事项,推动各条线专项执法检查任务以双随机方式开展,全面统筹协调,避免重复交叉,形成本辖区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任务并于2月底前报市局备案。

二、整体系统谋划。为提升双随机监管集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新版抽查事项清单新增了对食品销售者的检查、对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检查、对商业楼宇电梯使用单位的检查等3项内部融合抽查事项。各地要积极推进系统内部抽查事项和抽查任务融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杜绝虚假重复检查,挤干数据水分,并对照法治政府、营商环境等考核要求,借势借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质拓面、内合外联。

三、强化平台支撑。各地要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加强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动态维护,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提高“双随机”匹配精准度。要依托“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确保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全面公开、实施过程和现场轨迹可查可溯。要认真落实《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要求,强化“通用+专业”信用风险融合模式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常态化运用,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要积极运用“智联查”以及“浙江企业在线”在线整改报送功能,不断提升抽查检查效能。抽查检查结果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材料转执法办案系统,并做好工作衔接,实现闭环管理。

四、紧盯工作目标。各地要持续推进落实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切实把监管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年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达到30%以上,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率达到20%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0%以上,实现掌上执法应用率95%以上,计划任务和抽查结果公示率100%,问题后续处置率100%。

五、加强督查考核。各地要对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研判,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市局将根据“互联网+监管”平台相关指标数据,对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和督查督促,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件1: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xls

      附件2: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内部融合事项清单.xls

    附件3: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任务表.xlsx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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