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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 2023 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3-02-16 字号:[ ]

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文件 

舟市联办〔2023〕1号

 

市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9〕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办组织编制了《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和《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以下简称清单和计划),现予印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质拓面,加强统筹协调。深入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牵头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有序推进落实任务。鼓励各地按照“应纳尽纳”、“能联尽联”原则,在市清单和计划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抽查领域,对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需要开展的联合整治、上级交办的专项工作,积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进行。支持“综合查一次”、执法监管“一件事”所涉事项采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方式开展检查,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避免增加企业和基层负担。

二、合理安排,有序组织实施。市级部门要动态跟踪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覆盖情况,明确市县两级事项覆盖分工,按照“能早尽早”的原则,组织任务予以覆盖,提高抽查事项覆盖率指标在营商环境“无感监测”月度排名。抽查计划设置、任务创建、对象抽取等操作,依托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双随机抽查模块实施,确保全过程留痕。要充分应用“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检查方式明确为现场检查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事前沟通,组织协调参与部门联合上门检查,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未实地检查,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属于本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处置;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三、紧盯指标,强化督促指导。各部门要做好年度联合抽查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工作,除季节性检查任务、专项任务外,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原则上要求于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要落实人员跟踪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保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监管率20%以上,双随机抽查次数占比达到30%以上,任务按时完成率100%,掌上执法率95%以上,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90%以上,检查结果公示率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到100%。专班将根据考核要求,对上述指标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晾晒,并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视情开展督查工作。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高磊,电话:2299979。

 

  附件:1.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四版)

       2.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2023年度市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计划

3.市级有关单位名单

       

 

                      舟山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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