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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市监标准函〔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条例》规定,现下达《2022年第一批舟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共4项,详见附件)。 按照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要求,请各市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标准起草单位抓紧启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同时,要加强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确保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在2023年8月前完成标准报批。 联系人:李科豪,联系电话:0580-2299753;电子邮箱:1315579202@qq.com。 附件:2022年第一批舟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3日
附件:
2022年第一批舟山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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