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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期)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2-02-24 字号:[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黑鱼涉及新城辖区,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黑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舟山市新城枫林庄餐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千岛街道定沈路699号宝龙广场M1-L3-009的舟山市新城枫林庄餐厅使用的黑鱼,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250 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

(二)经营企业风险防控情况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于2021年12月20日向舟山市新城枫林庄餐厅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CJ-D210361),并对当事经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抽检不合格的黑鱼。市场监管部门现场告知经营者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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