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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舟市监发〔2021〕89号 各县(区、功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16〕19号)、《关于印发<舟山市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行〔2011〕28号)和《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行〔2021〕17号)规定,决定从即日起受理我市2020年度市专利示范企业、贯标企业以及国内外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经费补助奖励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奖励对象 (一)2020年度新认定的舟山市专利示范企业。 (二)2020年度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贯标企业。 (三)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获国内外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市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申请地址在本市辖区内的自然人,以上均为第一权利人。 二、企业补助奖励额度及相关程序 (一)企业补助奖励额度 1.2020年度新认定的舟山市专利示范企业,给予每家5万元的补助。 2.2020年度新认证的贯标企业,给予每家7万元的奖励。 3.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17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按照《中共舟山市委 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舟委发〔2016〕19号)规定,每件补助10000元。 4.2020年5月18日至2020年12月31日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参照《舟山市财政局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舟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行〔2021〕17号)规定,每件奖励2000元。 5.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奖励20000元(限补2个国家或地区)。 (二)企业线下+线上申请流程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从今年开始,企业发明专利授权、示范类企业、贯标企业补助奖励等项目通过“舟山市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线上系统申请补助。今年作为过渡期实行线下提交+线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企业线下申请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及报送方式 (1)申请人申请示范类企业、贯标企业经费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①舟山市示范类企业、贯标企业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 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贯标企业提供贯标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经费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①舟山市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 ②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申请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经费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①舟山市国外发明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3); ②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经过公证的授权公告首页及其中文翻译材料(或其它能证明该国外专利真实性的材料)(加盖公章); ③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结论的有关文件(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可以不提供); ④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送方式: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8月13日前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提交知识产权经费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2.企业线上申请流程及时间要求 线下材料审核完成后,由我局通知相关企业开展线上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舟山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网站http://zs.96871.com.cn/,点击“政策兑现”模块;或登录舟山市惠企政策兑现平台,网址:http://zszcdx.zhoushan.gov.cn。 (2)点击申报登录—法人登录,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 (3)在奖补申报栏中选择须申报的项目,点击“我要申报”按钮,填写相关补助项目“申请表”内必要的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由于今年已经通过线下审核相关材料,故今年只须在系统上填写申请表,无须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市级主管部门审批完成后,次日起开始公示,系统会短信提示企业联系人进入公示环节,企业可在兑现平台首页及奖补公示栏目查询公示结果。 (5)公示结束后,系统会短信提示企业联系人,企业须及时上传收款收据(补助资金将通过申请表中的企业账户信息汇至企业)。 (6)企业收到资金并确认后及时上传签收单。 线上申报时间由我局另行通知,企业收到通知后,须在申报开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三、市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本市辖区内的自然人补助奖励额度及相关程序 (一)市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本市辖区内的自然人补助额度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补助4000元。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每件补助10000元(限补助2个国家)。 3.国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每件补助500-1000元(授权后补助500元,通过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的再补助500元)。 (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线下申请所需材料(一式两份)及报送方式 1.申请人申请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费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2.申请人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经费补助须报送下列材料: (1)舟山市国外发明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附件3); (2)外国专利审查机构出具的专利授权证书的复印件,经过公证的授权公告首页及其中文翻译材料(或其它能证明该国外专利真实性的材料); (3)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结论的有关文件(通过PCT途径申请的可以不提供); (4)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名)。 报送方式:申请人必须在2021年8月13日前向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处(地址:舟山市新城千岛路257号)提交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 线下补助申请表(附件1-3)可到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zsscjg.zhoushan.gov.cn)下载。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双燕、林玲;电话: 8111718, 8111719。 附件:1.舟山市示范类企业、贯标企业经费补助申请表 2.舟山市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 3.舟山市国外发明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8日 附件1 舟山市示范类企业、贯标企业经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2 舟山市国内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
附件3 舟山市国外发明专利经费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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