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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公需科目补学特别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1-05-19 字号:[ ]

各位执业药师: 

根据省执业药师协会的通知,针对2020年度公需科目漏学人员(省内),协会特提供补学渠道。请学员抓紧上网学习,必须在截止日期前完成,超出期限无法补学者,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1-85785579、0571-87615265、0571-85785537。

注意事项如下:

1、截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

2、学习平台: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zjjx.rlsbt.zj.gov.cn

3、学时统计:

(1)2020年在此平台完全未学者,必须在2021年的公需科目中完成不少于30个学时的课程。

(2)2020年未学满30学时人员,可将之前所学的学时累计,在2021年的公需科目中继续学习,共不少于30学时。

以上两种情况均视作2020年度公需科目学时。

4、学习流程:

点击网址→立即注册→用户登录→课程中心→点击播放→个人中心→正在学习→查看学时→学习档案→公需科目打印

5、学时上传:

上传学时证明请登录浙江药师网→个人管理中心→学分登记管理→补公需课学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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