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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效能,切实加强药械化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市局结合2020年省、市、县区对企业的各类检查和监管等综合情况,对辖区内4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2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和100家医疗器械许可经营企业开展了质量信用等级评定,其中药品生产企业AA级1家、A级2家、B级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A级2家、B级1家,化妆品生产企业B级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诚信等级58家、守信等级38家和警示等级4家。 一是突出日常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结合2020年度药械化监督检查及飞行检查计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产品的监管,将省市县各级检查情况、省局暗访检查情况、被检查单位是否落实整改等作为重要指标,综合评定企业质量信用等级。 二是结合新制度实施落地情况。市局出台了《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将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告知承诺履行情况与信用等级挂钩,一方面完善了分类分级监管措施,另一方面可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意识。 三是充分运用评定结果,提升监管效率。2021年全市药械化监管工作将结合2020年度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将评级较低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和抽验频次,深入排查风险,着力提升日常监管的预见性、靶向性和有效性,确保药械化产品质量安全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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