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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公告(新城)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20-09-17 字号:[ ]

浙江弘华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

下列企业经本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后,连续2年未履行企业年报申报义务,且自行停止经营活动时间已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吊销所列企业营业执照。

所列企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舟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视为送达。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

      ○二〇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吊销企业名单

序号

统一代码/注册号

企业名称

1

91330901MA28KJ8XXF

浙江弘华安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91330901MA28KJ9060

浙江信利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3

913309013440566573

舟山贞观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

91330901MA28K0K47X

舟山浙商中义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5

91330901MA28K1405M

舟山市金通黄金销售有限公司

6

91330901MA28K1413G

舟山市华万通黄金销售有限公司

7

913309010948562478

舟山市群都建材有限公司

8

9133090107624049XJ

舟山浙商致一商品交易有限公司

9

91330901MA28K2X02H

舟山米兰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0

91330901594387491G

舟山鸿天浆纸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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