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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浙江保护中心)是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18年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建设,2019年5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并投入运行。 浙江保护中心可为注册或登记地在浙江省的相关企事业单位提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新能源产业的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一、预审服务概述
1、为什么要提供专利快速预审服务? 为了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完善专利审查程序。
2、快速预审的过程是怎样的? 拟提交专利申请先经浙江保护中心预审合格,之后正式提交国知局,由浙江保护中心在审查系统中进行加快标记,该专利申请正式进入快速审查通道。
3、快速预审的审查质量要求? 浙江保护中心预审员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协同提升专利质量要求对具体专利申请进行严格的主体条件、格式和内容的预先审查;目前预审以形式检查和初步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
4、专利快速预审服务是否收费? 浙江保护中心是省市场监管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对提供的专利预审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5、哪些申请单位可以申请专利快速预审? 已在浙江保护中心备案成功的企事业单位可以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专利快速预审,非第一申请人的主体类型和备案情况则不做限制;但是,已备案单位(须作为第一申请人)与未备案单位作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提出预审服务申请的,需提交相应说明材料(共同研发合同等),且每个已备案申请主体每年此类专利申请不得超过5件。
6、哪些领域的专利申请可以提供预审服务? 目前,浙江保护中心提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产业的专利预审服务,具体来说,申请人提交的专利属于以上两个产业并且分类号需要在浙江保护中心的受理分类号范围内,对于不在以上两个产业或者分类号范围内的专利预审申请不予受理。后续浙江保护中心新增产业或分类号将会另行通知。 目前对下列各项专利申请,不提供预审服务: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所规定的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所申请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分案申请和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7、浙江保护中心受理的分类号在哪里查询? 申请人可在浙江保护中心官网中的“政策法规”,或者在浙江保护中心微信公众号中的“中心动态”、“保护领域”中查询。
8、浙江保护中心可以为哪种类型的专利申请提供预审服务? 目前,浙江保护中心可为符合相关要求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专利三种申请提供预审服务。复审无效和评价报告预审服务等待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后开展。
9、专利预审服务相对于专利优先审查有什么区别? 专利预审服务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浙江保护中心开展的快速审查前置服务工作。 专利预审服务是由浙江保护中心受理并提供服务,针对在浙江保护中心已备案主体拟提交特定产业的专利申请; 专利优先审查初审业务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统一受理,有关优先审查详细信息请咨询杭州代办处。
二、专利预审备案1、为什么要进行备案? 是根据浙江省实施产业布局与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需要,确保专利预审资源切实服务于技术创新能力强、专利申请质量高、具有较为突出的知识产权意识的优势企业单位。
2、备案申请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备案申请人须符合主体条件和地域条件: 主体条件:备案申请主体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及新能源领域的企事业单位; 地域条件:注册或登记地区在浙江省内; 其他条件:申请主体在该领域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或较好的成长性。 提醒:个人不能申请备案。
3、如何进行备案? 进入浙江保护中心官网http://zjippc.zjamr.zj.gov.cn/,找到左侧“用户备案”,点击进入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其中,备案申请表可以在上述官网中,点击“用户备案”、“查看更多”的附件中下载。
4、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周期有多长? 浙江保护中心备案管理人员审核企事业单位提交的备案申请材料,在材料完整且符合备案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待国知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审核通过后,即备案成功。 备案周期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已备案单位名单会定期公布,备案请求人亦可登录浙江保护中心系统查看备案状态。 对不符合要求的备案材料,浙江保护中心备案管理人员会及时联络申请单位,并说明备案未通过的原因和依据,申请单位可在备齐相关材料后再次申请备案。
5、备案资格有效期是多久? 目前备案成功后,符合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的备案资格长期有效。如以后上级单位对备案工作政策调整,会另行通知。
6、受备案主体委托的专利代理机构是否必须是浙江省内的? 专利代理机构没有地域限制,只要是属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的且信用良好的专利代理机构,都可以受备案主体的委托进行相关代理事项。
7、备案服务的咨询电话是多少? 浙江保护中心在工作时间由专人受理企事业单位对备案业务的咨询,咨询电话:0571-56788309(朱老师)。
8、备案主体违规行为和处理措施有哪些? 为提升服务质量和精准度,对已备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暂停预审服务处理: (1)对提交专利预审申请质量不高,此类案件超过5件的已备案单位,暂停预审服务一年; (2)备案单位每年至少应参加线上或线下培训一次,并积极向浙江浙江保护中心反馈服务需求和服务评价信息,配合浙江保护中心调研工作,对于不配合的备案单位,暂停预审服务一年。 对已备案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备案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备案: (1)提交虚假材料的; (2)违反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2017)》(局令第75号)第三条的规定,被认定有非正常申请案件的; (3)专利申请经预审合格、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违反《须知》及《承诺书》要求,导致专利快速审查无法顺利进行,经警告后仍不改正的; (4)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一年内专利权转让超过5件且未报备或者报备理由明显不充分的; (5)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存在重复专利侵权行为,或被法院、市场监管局判定专利侵权后拒不执行的;存在假冒专利行为,并且拒不执行行政决定的;以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三、预审服务系统的使用与预审相关流程1、如何进入预审服务系统? 进入浙江保护中心官网http://zjippc.zjamr.zj.gov.cn/,找到左侧“专利申请”,点击进入系统后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即可,请注意勾选有关选项。
2、预审服务系统中需提交的材料具体有哪些? 提交材料包括:快速预审服务申请表(须加盖公章)、承诺书(须加盖公章)、申请须知:点击“专利申请”时,点选申请须知下方的“我同意”、专利申请文件、与提交的专利申请有关的对比文件或检索报告(非必须); 其中,对于专利申请文件的格式要求:使用CPC客户端(经典模式)进行申请文件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导出案卷,将导出的zip压缩包上传到预审系统。每个文件夹下都需要有.doc和.xml格式文件,其中不能包含.pdf格式文件。
3、新建案件时是否需要申请人自行核实? 需要。在预审系统中,上传申请文件压缩包后,有“查看”的选项,申请人须先自行核实申请文件是否齐全,显示是否正常。如果需要重新提交上传文件,先要点击“删除”已上传的文件。
4、申请人怎么查看已提交专利申请预审的状态信息? 申请人提交浙江保护中心审核的所有案件都可以在“审查过程”页面中查看到状态等案件审查过程中的信息;点击“预审案件”下拉菜单“审查过程”进入;对于案件状态为“待分配”,申请人可以点击“撤回”按钮,案件将回到“未提交”模块下,可以重新进行处理。
5、申请人收到“预审合格通知书”后应该怎么处理? 申请人收到预审合格后,需要向国知局正式提交申请,24小时内在专利电子申请网完成缴费,在浙江保护中心预审系统中,需要提交申请号和受理凭证,步骤为:在系统中点击“复核案件”下拉菜单“预审通过”进入,点击“编辑”进入“编辑案件”页面,在“专利申请信息”中输入正式提交国知局的申请号,上传国知局受理凭证,支持图片、PDF和ZIP压缩包格式,最大不超过1M。
6、申请人如何查看消息? 预审系统在各个案件流程环节会向备案用户自动发送消息提醒,在“我的消息”中查看,点击进入后默认为“未读”页面,点击阅读某条消息后,该消息会进入“全部”页面显示。
7、申请人怎么查看历次通知书? 申请人可在系统中点击“通知书”,进入通知书页面,在线阅读历次浙江保护中心发出的通知书。
8、预审服务系统的受理流程与周期是怎样的? 浙江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流程如下图所示: 有关预审周期:参照预审流程,在申请人(代理机构)积极配合的情况下,预审服务周期可望压缩在7天以内(5个工作日)。
9、预审服务的答复次数和答复期限是否有要求? 因预审时限要求,答复预审意见的次数最多为两次,即最多发两次预审意见通知书,发两次预审意见通知书之后只有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处理选项;答复的期限要求为1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超期将视为撤回预审申请。申请单位在视为撤回预审申请后,可以修改后重新提交新案。
10、预审案件递交量是否有限制? 单个备案主体的预审案件递交量一般不作限制,但是由于同时提交数量和预审人员数量等原因,浙江保护中心会在特殊时期考虑采取一定的限流措施。
11、预审合格后正式提交专利申请时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日完成下列费用的网上足额缴费:申请费(含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优先权要求费(如实际发生)、实质审查费(仅限发明专利申请)。 如果申请人希望享受专利费用减缴,应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自行进行专利费减备案。
12、对缴费方式有没有要求? 必须使用“专利电子申请网”缴费,避免通过专利代办处或者银行转账方式缴费。
13、答复国知局的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时限和要求? 打标成功进入快速审查通道后,申请人需及时答复专利局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 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有两次答复机会,第一次答复期限是10个工作日,第二次答复期限是5个工作日;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有一次答复机会,答复期限是5个工作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者超出答复次数,都将取消加快资格,进入普通审查通道。 对于外观专利申请则没有答复机会,只要有审查意见通知书发出,则直接进入普通审查通道。
14、通过预审服务的专利申请授权周期大概多长时间? 从浙江保护中心已通过的预审案件看,专利结案周期可大为缩短,当前经中心预审通过的案件中,发明专利平均授权周期3个月内,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可在10天左右获得授权。
15、通过浙江保护中心预审的专利的申请日如何确定? 申请日为申请人通过cpc客户端向国知局正式提交专利申请之日,即申请受理通知书上确定的申请日。提交浙江保护中心的专利预审申请之日不算作专利的申请日。
16、预审服务支撑渠道有哪些? 预审服务业务咨询:0571-56788309 预审服务系统技术支撑:010-82004554 预审服务意见或建议:0571-56788325 网站留言咨询:浙江保护中心官网http://zjippc.zjamr.zj.gov.cn/,点击右上角“我要咨询”,进入后按要求提交留言。
四、申请材料的常见问题1、专利请求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第一发明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务必正确,否则无法进入快速通道,浙江保护中心对此不做核查; (2)有代理机构的,填写清楚专利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3)不能勾选“同日申请”; (4)发明专利必须勾选第23项:请求早日公布该专利申请。
2、实质审查请求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发明专利申请需要同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 (2)实质审查请求书必须勾选第3项内容:放弃主动修改权利。
3、专利代理委托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专利请求书中有代理委托信息的,需要提交专利代理委托书; (2)有总委编号的在请求书中填写清楚总委编号; (3)申请人如有多个,并且委托代理的,需要所有申请人的盖章或者签字; (4)专利代理委托书中填写的专利代理人需要与请求书中的代理人一致。
4、申请文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申请文件需要符合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的要求。实际遇到在初审阶段问题比较多的是:发明名称过于笼统,不能体现发明信息;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与附图中的附图标记不一致、未记载,权利要求编号不连续,未使用阿拉伯数字排序,权利要求中的步骤编号不连续,权利要求中出现多引多、非择一引用;说明书附图标记不清楚,有多余的框线,未按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制;文本中公式出现乱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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