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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学术年会征文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0-07-09 字号:[ ]

 

协会各办事处(工作处),执业药师、药学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部署及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依法建设和管理执业药师人才队伍,切实提升执业药师履职能力,保障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根据协会秘书处工作部署,定于2021年8月在杭州举行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第八届学术年会。年会将围绕“服务公众健康、提升执业能力”这一主题,开展论文征集活动,鼓励各地执业药师进行政策讨论、学术研究、实践探索、经验总结、社会调研和案例剖析等,进一步更新理念,拓展思路,建言献策,切实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职责和使命。我们诚邀广大执业药师、中高级药学技术人员及其他药学技术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投稿,欢迎药学专家教授和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热情指导赐稿。现就论文征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论文主题及要点提示

(一) 论文主题:服务公众健康、提升执业能力

(二) 要点提示:

1执业药师应当遵守的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管理;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执业药师管理;

4保持执业药师的“三基”要求,提高对专业知识的领会、运用、分析、综合、评价的能力;

5执业药师业务规范操作性的探讨;

6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与医药人才发展战略;

7有效构建和改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模式探讨;

8临床药学(门诊、查房)服务实践与发展;

9社会药房药学服务实践与发展;

10新医改背景下药师服务模式的探讨;

11化学药物、中药、中成药、天然药物与生物药物的应用与研究进展;

12常见病的合理用药技能培养;

13慢病的药物治疗与管理模式;

14特殊人群(老、幼、孕)合理用药的必要性;

15中西药结合的药学服务;

16坚持预防、防控重大疾病与中西用药的关系;

17与执业相关的多学科知识与进展;

18国内外药学领域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

19药学服务信息技术的应用;

20对《药师法》草案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的“统一考试、分类注册、分类管理”的思考和建议。

上述论文提示仅供参考,作者可以围绕主题自行确定内容和角度,自行选题撰稿。

    二、撰稿及投稿要求

1论文题目可以自拟,稿件要求和格式请见附件(样张)。

   2每篇论文经三位专家审稿录用,编入论文集,由协会发录用通知书,并邀请与会

   3征集论文截止日期:2021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

   4论文可以邮寄或发E-Mail至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

协会投稿信箱:zhejiangyaoshi@126.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88号之江饭店北楼四楼;

邮编:310005。

    三、论文评奖

本次年会将设立一、二、三等优秀论文奖,由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奖,大会颁发证书。获奖论文进行大会宣读交流或会刊选载。

     四、学分授予

对参加本次年会的执业药师授予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并由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给予学分证明,具体如下:

1参加学术年会的授予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分3分。

2论文被年会选为书面交流的,另授予自修项目学分4分。

 3论文被年会选为大会宣读的,再另授予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

分5分。

 4获一等奖论文可选送到《中国现代应用药学》、《中国执业药

师》刊登,刊用者再另授予继续教育自修项目学分6分。

    5以上所有自修学分三年有效。

    五、奖励形式

 为激发广大执业药师的参与热情,对获奖论文的作者给予颁发证书和奖金,具体奖励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明菊、倪晓宇、宋瀚萍、林杨婷;

联系电话:0571—87615265、85785537、85785579;

传真:0571-85785597。

 附件:浙江省执业药师协会关于开展第八届学术年会征文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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