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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助力无证明城市创建,定海分局在招商试点推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基础上,对辖区内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企业试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度。 该局积极探索办照新方式,出台了《关于开展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的通知》。对企业使用真实、合法、安全的固定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人在登记时只需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相关信息和承诺内容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有效解决企业因为住所材料存在合同问题或因权属不明需要出具证明等造成跑多趟的问题。住所承诺制省去“打证明”环节,可以确保办事人员只跑一次,使得办照流程更短、速度更快,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目前,通过自我承诺取代材料证明的方式已完成市场主体登记28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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