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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文件 舟消保委〔2020〕6号 各县(区)消保委、市消保委各直属分会、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和扩大我市消费教育宣传阵地, 根据省消保委《关于在全省深化消费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消保委〔2020〕24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时尚消费”“绿色消费”五大基地建设、“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助力企业、促进消费,经单位申报、形式审查、现场考察和会议研究,认定“浙江冠素堂食品有限公司青少年烘焙食品消费教育体验基地”等5家单位为市级消费教育基地,将授予“舟山市消费教育基地”牌匾。 望新认定的消费教育基地紧紧围绕功能定位,开拓创新,不断发掘新的消费教育资源,积极探索新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方式和服务形式,落实消费教育长远规划和日常管理制度,利用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展面向更多人群的消费教育宣传工作,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科学、文明、理性、绿色消费理念,助力舟山“放心消费”、促消费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2020年舟山市消费教育基地名单
舟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2020年舟山市消费教育基地名单
浙江冠素堂食品有限公司青少年烘焙食品消费教育体验基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公司5G场景应用消费体验基地 中国移动舟山分公司5G智能消费教育体验基地 舟山市文化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文化旅游产品消费教育体验基地 岱山县长涂老万顺食品有限公司硬糕制作体验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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