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舟山嘉信贸易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 下列企业经本局核准登记注册成立后,连续2年未履行企业年报申报义务,且自行停止经营活动时间已连续超过六个月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决定吊销所列企业的营业执照。 所列企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舟山市人民政府(舟山市新城海天大道681号行政中心东2号楼5楼舟山市行政复议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视为送达。 本局联系电话:0580-2821938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 2020年10月22日 附件:具体企业名单(共23家)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