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logo top-scjdglj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工作动态
市局稳步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09-12 字号:[ ]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吊销未注销企业彻底退出市场,近期以来,市局按照相关规定,扎实推进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工作。

确定对象,发布公告。严格对照《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梳理确定我市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仍未办理注销登记的1792家企业名单,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市局网站对该批企业发出申请注销登记或清算的通知。

强化协同,完善衔接。为进一步核实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市局积极与吊未注企业强制注销相关联的人民法院、自然资源、人力社保、税务等部门沟通;将省试点通知内容进行传达,并对通知内容专业性较强的条款和易混淆难理解的内容进行一一解释说明;将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提请核查,开展数据比对,切实强化信息交换,减轻基层核查负担。

区分情况,分类处置。严格按照省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的通知要求,分三类情况按要求进行对标清单处理:一是对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能够取得联系的吊销未注销企业,督促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对清理对象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的,从清理范围中剔除。三是对于下落不明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的吊销未注销企业,根据《浙江省吊销未注销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启动强制注销程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