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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扎实开展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整治行动
信息来源:市合广告处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1-13 字号:[ ]

为巩固近年来合同格式条款规范监管工作成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今年以来,我市结合实际,对重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加大整治力度,不断提升合同监管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共检查经营户105家,受理举报6起,立案查处2件。

一、加大检查力度,强势推进。按照“先备案后整治,全面抽取逐条审查”的要求,利用备案系统中已备案的合同数据,对列入重点整治行业的房地产业、汽车买卖、物业管理合同,通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对反映的问题逐一落实,及时处理,对审查出来的问题条款及时通知企业整改,重新备案;对违法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企业按照《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等规定进行立案查处。共检查合同187份,发现问题合同88份,发现问题条款856条,完善合同文本87份,约谈经营者39家,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立案查处2件。

二、借助“外脑”审查,高效推进。按照竞争性原则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机构,对符合规定的九大类合同进行审查,提高合同审查专业性。一年来,委托第三方律师审查合同法33份,发现问题条款556条。针对公众反映强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实行“律师审查、三方确认、最终备案”的方式,统一审查途径,提前介入,减少纠纷发生。并落实专人负责联系第三方审核机构,与房管部门及企业经办人员及时建立微信、QQ等联络渠道,做到在第一时间信息互通。针对报备企业的不理解甚至抵触心理及时做好沟通宣传解释工作,使“备案后修改难”等难题有了较大改善良。共通过“三方会审”备案合同13件,发现并修改问题条款483条。

三、完善后续工作,整体推进。经过前期备案和整治,我市房地产、汽车买卖、物业管理领域的合同格式条款问题初步得到改善,有效遏制行业“霸王条款”产生。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备案事宜,并在房地产行业全面积极推行使用2018版《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等示范文本;同时,通过 “守重企业公示”、“信用企业评选”、“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评选”等有关授信活动,进一步督促经营者做好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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