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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首个自贸试验区行政服务地方标准
信息来源:岱山县局 浏览次数: 发布日期:2019-10-30 字号:[ ]

近日,市局发布《浙江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服务规范》(DB 3309/T 72—2019)舟山市地方标准,并将于2019年11月1日实施。该标准由岱山县人民政府提出,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量协会起草,是自贸试验区首个行政服务市级地方标准。

《浙江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服务规范》规定了浙江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登记行政服务基本要求、基础保障、工作流程、代办代跑、服务要求、数据档案管理、投诉处理、监督检查、评价改进等九方面内容,通过明确、提炼、总结、协调的标准化工作方法,进一步规范开展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及刻章、银行开户、税务审批、社保登记、“代办”服务、“代跑”服务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实现相关工作规范的“可实施、可考核、可复制、可推广”,加速“最多跑一次”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的效率,提升自贸试验区内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日,岱山县也发布了岱山县地方标准规范《浙江自贸试验区企业投资项目行政服务规范》(DB 330921/T 006—2019 ),对自贸区行政服务机构开展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服务的工作职责、流程、服务要求、监督与评价等内容进行了规范。此次2项标准的批准发布,有效填补了我市政务服务地方标准的空白,通过“标准化”助推“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体现标准化助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价值,为打造舟山市一流的“营商环境”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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