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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是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GSP)实施后的新一轮换证年,为做好两证换发工作,舟山市局早部署,早落实,三管齐下,明确新一轮换证工作规定要求。 一是清晰定位换证范围。所有“两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开展经营活动的药品经营企业,均需依申请提出换证要求,按省局最新“八统一”等相关规定,递交简化后的申报材料。 二是进一步明确换证程序。为方便企业办事,市局梳理了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的申请程序、所需资料,制成统一的清单,努力使企业少跑腿;同时明确了资料受理、审查、审核发证等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为企业提供最佳服务。 三是主动对接,加强协调。主动对接省局业务处室和受理中心,为需要向省局受理中心递交资料的企业提供全程帮扶;主动协调药品认证检查机构,在对许可和GSP“两证合一”检查中能做到重点一致,优势互补,达成一致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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